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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安宁区社会经济调查队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3-31 】 【选择字号:

 

事证第   162010500049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兰州市安宁区社会经济调查队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兰州市安宁区社会经济调查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区域社会经济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协调与管理。

   

安宁区安宁西路132

法定代表人

魏公琳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兰州市安宁区统计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

52.8

网上名称

兰州市安宁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公益

从业人数

9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一、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区城市社会经济统计抽样调查工作,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按照国家、省法律、法规和规划,制定全区城市社会经济居民住户和价格统计抽样调查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有关地方城市社会经济居民住户和价格统计抽样调查规章制度;指导全区城市社会经济居民住户和价格统计抽样调查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抽样调查制度的实施。    二、承担安宁区城镇居民住户抽样调查工作,健全抽样调查台帐制度,汇总、整理和提供安宁区城镇居民住户抽样调查统计数据。    三、承担安宁区居民消费品价格、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农产品价格、工业品出厂价格、原材料和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房地产价格、固定资产投资价格等抽样调查工作,健全抽样调查台帐制度,编制其价格指数,汇总、整理和提供安宁区价格抽样调查统计数据。    四、承担市统计局布置的统计快速反应抽样调查、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抽样调查等工作。    五、对全区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城市居民生活和产品价格变动等情况进行统计抽样调查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提供统计抽样调查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马楷钦  联系电话:18293134726  报送日期:2015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