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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编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请销假制度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10-15 】 【选择字号:

   为保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纪律和学习效果,根据编办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次集中学习都要认真做好签到和签退,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统计出勤情况并予以通报。

    二、全体干部职工要按时参加集体学习活动,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更不能迟到或早退。

   三、确实需要请假的,应及时向办领导请销假,获得同意后填写《安宁区编办请销假表》后方可离开,事后应及时销假,未销假者按旷工处理。

   四、假期届满后,由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为请假的工作人员及时补课,缺什么补什么,按要求在学习时间和质量上补习,直到补齐为止。

五、无故不参加学习的,按照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