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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 《“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1-15 】 【选择字号:

 安宁区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
 
《“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
 
     2021年1月15日,区委编办召开专题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主体责任,努力营造遵规守规、学规用规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法治意识。
     会上,党员干部不仅原原本本地学习两个《办法》的具体内容,而且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提高运用《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两个《办法》等党内法规,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区委编办主任朱国珺同志强调,两个《办法》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在机构编制领域的重要体现,是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提升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水平的重要措施。我办要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健全完善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对于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巩固党治国理政组织基础的重要意义。 同时,要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主体责任,认真履职尽责、带头执行法规、加强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条条干预”等机构编制违规行为,切实做到有规必执、执规必严、违规必究,维护制度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