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概况

重点专题

兰州市安宁区基本建设工程预决算审核管理中心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3-31 】 【选择字号:大 中 小】

 

事证第   162010500143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兰州市安宁区基本建设工程预决算审核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兰州市安宁区基本建设工程预决算审核管理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基本建设工程款额的预算、审批、管理

住    所

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480号

法定代表人

刘嘉新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兰州市安宁区财政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1.5

21.5

网上名称

兰州市安宁区基本建设工程预决算审核管理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6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无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本中心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践行党风廉政责任,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及省、市、区委制定的一系列决定,较好地执行了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坚持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努力开展工作,具体工作表现如下: 1、为落实局“掌握工程建设基本情况、理清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完成资产登记”的工作要求,本中心对本区2007年以后立项、建设的所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摸底,初步建成《安宁区2007-2013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统计台账》;同时为便于查询完成了《安宁区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2007年-2013年11月)》。 2、针对以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问题,为切实加强全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会同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安宁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安政发[2014]21号),从建设程序、管理制度、资金的使用管理及投资评审等方面对全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规范。 3、2014年,安宁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拨付按照《安宁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按预算、按程序、按合同、按进度”的相关要求,严格把关,本中心2014年度已审核安宁区工程建设项目272个,共计拨款 2.3亿元。 4、项目财务决算目前已完成工作流程、制度建设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筛选,拟对2007年至2014年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财务决算审核。目前已完成首批项目的财务决算审定,近期将完成区生态局、区教育局等两家单位部分项目的财务决算审定工作。 5、完成2014年区建设项目资金统计工作,于12月末,完成了对《安宁区2007-2013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统计台账》、《安宁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台账(拨款进度表))项目资金实拨情况的核对工作; 6、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安宁区政府投资项目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及委托评审办法》、《安宁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聘用社会力量,对棚户区改造国开行贷款项目进行资金支付审核。目前已安排四家中介机构对上述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具了《2014年棚改项目国开行贷款资金审核工作专项检查报告》 在新的一年,本中心将在继续加强学习的同时,紧紧围绕局工作安排,团结同志,尽职尽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无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无

         

填表人: 刘颖彬  联系电话:0931-7666597  报送日期:2015年03月17日